金夢梅溪湖中央公園項目售樓部泛光照明工程詢價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夢梅溪湖中央公園項目售樓部泛光照明工程。
1.2征集單位(采購人):湖南金夢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3項目預算:約11.36萬元(具體金額以發布的控制價為準)
1.4項目情況:金夢梅溪湖中央公園項目位于長沙市岳麓區雷高路與雪松路交匯處東北角,緊鄰梅溪湖中軸,西南側是規劃中的雷鋒湖中央公園,附近未來規劃有地鐵2號線西延線百合路站。本項目由3宗用地(L09-B05、L09-B03、L09-B15地塊)組成,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占地面積42287平方米,總建面約144892平方米,容積率≤2.7。主要業態為住宅、幼兒園、社區用房、物管用房等配套,地下設計一層。
1.5采購范圍:金夢梅溪湖中央公園項目售樓部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外立面泛光照明燈具設備供貨、燈具控制設備供貨、燈具線路供貨、安裝、調試、驗收工程等;政府相關部門報驗、驗收以及包含必要的圖紙深化設計等工作。
1.6項目服務工期:20天
1.7公告發布媒體:
《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m.40244.cn/
《湖南夢想置業開發有限公司官網》
http://mengxiang.xjjt.com.cn/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
(1)供應商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業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進行了基本信息登記。
(2)供應商近三年(以報名截止時間前1095天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5.68萬元的泛光照明工程類似業績(需提供類似業績合同復印件。業績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簽訂的時間起至報名截止時間止)。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3.1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本征集公告起止時間: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下午17:30止,持本公告中的資格條件資料復印件(可參考附件1:資格預審文件參考模板)到湖南夢想置業開發有限公司(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街道金茂廣場南塔29樓)報名;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除紙質版報名資料外,還需提供:1)資格預審文件(PDF格式)(蓋章掃描件,需與紙質文件一致);2)本招募公告附件2:資格預審表EXCEL版。請將以上兩個附件于報名截止時間前發送至招標人郵箱:liyang@xjjt.com.cn
3.3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11月9日11:00(北京時間)
3.4抽取原則: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5家,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20家,隨機抽取3家單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四、聯系方式:
采購人:湖南金夢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街道金茂廣場南塔
聯系人:李先生
電話:1558087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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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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